原文發表於"Yahoo部落格2012/08/22"
今天的晨間新聞有三段被我捉到有問題,兩段是播報中的問題、一段是跑馬燈。
播報的問題一個是主播的錯:播報耳中風新聞時有一句"聽力就會嚴重喪失",這一句看似沒錯實際上錯了,如果改成"嚴重受損"就對了!為什麼?
"喪失"指的是"完全失去",那麼為甚麼會有"部分功能喪失"的說法?這是用小範圍來限制大範圍,可以清楚的解釋為那一部分的功能壞掉了,例如車禍造成某人的手部功能喪失是指那個人的手完全失去,如果寫成車禍造成某個人的手部功能損失基本上是說她的手還可以動但是可能有一部分的動作不能做,例如少了中指自然不能比出下流的手勢,因此喪失是沒有程度之分只有範圍限制而損失才有程度之別。
因此主播的這一句應該改成"嚴重損傷"或"嚴重受損"比較適當。
另一個是記者的錯:播報日本最後一個忍者的新聞時記者說:"忍者最厲害的是"令人攻其不備的忍術""我想問記者的是究竟是誰攻誰的不備?就記者的整段來看應該是忍者擁有攻敵不備的忍術,但是如果按記者的寫法,就變成讓敵人攻忍者於不備了!因此在這裡應該要把成語拆開,整句應該寫成"忍者最厲害的是"攻敵於不備"的忍術"。成語不是一成不變的言語,如果一成不變那只是邯鄲學步罷了。
跑馬燈的錯誤在於語意不清,字幕是:"男子割喉 女友涉重嫌"由於是跑馬燈,當我看到前半句時我還一度以為是男子割斷他人喉嚨,等到看了後半段才知道原來男子是受害人。中文固然常用上下文來決定文意,但是新聞要在幾個字之間告訴閱聽人重點,所以不能沿用常規,而且就這一句而言,縱以全句來看,還是可以有其他解釋,因此這是一個不好的句子。而且依著為跑馬燈撰稿的記者的遣詞用句來看,我認為他應該沒想到這層,這一句應該是由"男子遭割喉,他的女友涉有重嫌"這樣的句子直接改來的。
如果要清楚明白的表示,應該寫成"男子斷喉女友涉重嫌"比較好。